答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办理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以本次申请贷款房产作为抵押物,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选择采用"以贷冲贷"或"先还后贷"两类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借款人,因其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能落实现房抵押物,所以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答 答:根据人民银行和住建部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下(含5年)首套房年利率为2.6%,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期以上首套房年利率为3.1%,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答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提取的额度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额度;如全款购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总房价。
答 缴存人符合《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提取业务规定的,可凭相关资料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答 是不可以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都没有自住住房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