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5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即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针对您的情况,可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先到公积金窗口测算贷款额度,如果符合贷款条件,现场会出具《平顶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通知单》,告知您最高可贷额、公积金账户应保留金额等关键信息。随后,您可以先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不少于房屋总价的30%),办理过户手续后到市行政中心三楼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贷款资料,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贷款、抵押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卖方账户或者双方约定账户。
同时,我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均引进了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公积金业务窗口,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仅需一次性提交材料,便可同时办理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这样“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