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3)《居民身份证》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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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领取。具体程序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