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诉求,有权处理机关应当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按照三类程序处理:第一类为依法履职程序。对属于申请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履行保护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应当依法履行或者答复。第二类为其他法定程序。对属于《信访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调整范围,能够适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程序处理的,应当适用相应规定和程序处理。第三类为信访程...
答 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做到“四个到位”:受理部门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职能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到位。严格落实条例和“路线图”,精准规范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聚焦应受理不受理、未按规定办理、处理意见不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追责。
答 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核心内容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预防法治化:通过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民主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同时,加强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落实源头治理的责任,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民意见征集活动,促进党委、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二是受理法治化:在信访接待过程中,分清责任、明确管辖、及时转办督办,保证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顺畅,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办理法治化:严格...
答 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目标任务是: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权责明,就是各单位职能明确、权责清晰、责任到人;底数清,就是各级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分类、流转、办理、办结情况,要素齐全、一清二楚;依法办,就是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受理、办理;秩序好,就是各级信访秩序良好,机关单...
答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指将信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让当事人切实感到依法律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确保信访工作依法进行、有序运行。需要强调的是,信访工作是严肃的法定行为,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和规则,需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需要明确的是,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