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49/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 主题分类
- 市信访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指将信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让当事人切实感到依法律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确保信访工作依法进行、有序运行。
需要强调的是,信访工作是严肃的法定行为,有严格规范的程序和规则,需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需要明确的是,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
既要求信访工作聚焦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等不规范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履行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职责;又要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思想。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