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针对物流企业二次收取运费的行为,可以在完成相关取证工作后,可及时拨打物流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投诉。若向物流公司投诉协商无果,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答 出租车司机未按照约定将乘客送至目的地,便要求乘客提前下车的行为属于途中甩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途中甩客行为;否则,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
答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不得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不得甩客。群众反映的客运车辆乱收费、倒客等问题,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
答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584号)明确了人防易地建设费费种类别:“人防易地建设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