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无房职工租房居住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答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购房行为发生在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答 可以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由公积金缴存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承租人(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有效期为30天);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提取人婚姻状况为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如提取人婚姻状况为离婚,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3、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Ⅰ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中国 农业 工商 建设 交通及平顶山银行)。
答 1、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2、购房收据或发票;3、购买异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或异地缴存证明;4、所购房源查询结果(由中心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7、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答 1、《不动产权证》(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3、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薄或异地缴存证明;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住房的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