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52289046/2021-00020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8-19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不动产权证》(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薄或异地缴存证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住房的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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