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52289046/2021-00020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主题分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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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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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提取资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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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不动产权证》(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薄或异地缴存证明;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I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注意事项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住房的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