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具体包括:医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抚恤: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
答 失业人员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关于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
答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场申报的,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网上申报的,可登陆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SI.12333.GOV.CN),也可在各级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
答 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四是被用人单位...
答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