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驾驶员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问题建议向相关网约车平台投诉,由平台调查核实情况后进行处理;仍有意见的,可向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依照以上...
答 出租车司机未按照约定将乘客送至目的地,便要求乘客提前下车的行为属于途中甩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有途中甩客行为;否则,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投诉请乘客向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请其依照以上规定进行查处。相关阅读:出租...
答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不得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不得甩客。群众反映的客运车辆乱收费、倒客等问题,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经查属实的,要对有关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退还乘客相关费用,同时要督促其加强问题整改,确保运营合法、服...
答 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九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科学论证、适时开辟或者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
答 整车合法装载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需符合合法装载相关规定,其次运输鲜活农产品需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容积的80%及以上。《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有明确规定,即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