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扫黑除恶持续发力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05-2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巫鹏)“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发力,有力推动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5月24日,宝丰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及公检法“三长”等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并深入一线督导调研;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扎实开展。

该县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商业店面LED显示屏每天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口号,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全天候、全方位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全县共张贴公告36800份,悬挂条幅1630多条,制作宣传墙面1660多块,发放宣传品18万余份,举办集中宣传活动480余场次、文艺演出65场次。

该县各部门联动配合,深入摸排线索。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深入易发黑恶犯罪活动的行业、地方开展摸排,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防止涉黑涉恶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涉嫌黑恶犯罪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情况线索进行摸排。同时,该县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在行业管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发现的重大紧急线索随时通报;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和联动办案机制,政法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同步彻查黑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

此外,公安机关还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下设两个中队,强力攻坚。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把好证据关、批捕关、起诉关、法律监督关。审判机关按照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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