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有功 4名群众代表获公开奖励
作者:记者 赵志国 孙书贤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18-09-23 浏览次数: 浏览

9月20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战果,对近期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的4名群众代表进行公开奖励,现场发放奖金2.5万元。

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晋开颜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明显、战果丰硕、势头良好,截至目前,全市共刑事拘留涉黑涉恶类犯罪人员1419人,破获案件533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4亿元。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1月27日,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动员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公布举报电话及信箱、实行有奖举报,悬挂标语口号、张贴通告、公开通缉黑恶在逃人员,深入宣传发动群众。5月31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群众可对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向警方举报,警方核实确认后将给举报人一定奖励,最高可奖励2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各类举报、批办线索2116件,140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迫切需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希望全社会能多关注、关心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或遭受黑恶势力侵害,及时进行举报。市公安局郑重承诺,一定全力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切身利益,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举报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可拨打110、15037558110电话举报;二、可将线索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pdsshce@163.com;三、举报人可以到市公安局扫黑办(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反映有关线索;四、举报人可以将线索材料投放至市公安局扫黑办设立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内。另外,举报人可以关注“平安平顶山”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受理方式。

9月20日下午,郏县公安局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通报了今年以来扫黑除恶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两名线索举报人每人颁发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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