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展秋季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作者:记者 程颖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9-13 浏览次数: 浏览

9月12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根据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开展了2018年秋季扬尘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至10月底。

行动方案要求,有关单位要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在线监测监控、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

强化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监管。明确建筑垃圾排放主体、厘清申报程序、完善收费制度;强化清运车辆核准,严格“三项准入”、落实“四统一”;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抛撒遗漏、私拉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持续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慢车道、人行道、广场、游园和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至2次。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进行综合整治。

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此次行动采取企业自查、县(市、区)排查、市级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治理。重点检查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三员”是否到位、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的一律实施停工整治,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复工。

各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及市直各成员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及监管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再排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完善扬尘污染源动态台账;无主管部门的扬尘污染源,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确保监管无盲区。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将被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报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追责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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