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8-2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程颖)8月21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近日我市对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村庄开展核查,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

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在各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本辖区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底数;确保已建成的所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能正常运行的按“一处一策”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加快设施完善改造。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还将建立健全乡镇以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应有作用。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也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进实施。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不负责任、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和“晒太阳”工程,依法依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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