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集中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张亚丹)8月7日,湛河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区持续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近期,该区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工作,有序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分类排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并积极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城市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大型柴油机组污染问题。加快淘汰老旧施工机械,严禁冒黑烟施工机械使用。

该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综合组组长闫伟才说,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布范围广、流动性强、档案资料不全、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该区积极摸清底数,目前辖区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大型柴油机组的各建筑施工、水利施工、道路交通设施施工工地均已签订了不使用不达标的油品、不使用达不到国三以上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承诺书。

7月以来,该区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整治实行环保准入制度。对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需提供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出具的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到该区环保局备案,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使用未经备案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环保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清退出场;对拒不整改继续使用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严格落实依法治理和取缔淘汰措施。对达不到排放标准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农机),责令其主体单位限期整改,实施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等治理措施,严禁超标排放施工机械在城市区域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内作业;对无法进行治理改造、限期未进行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取缔淘汰。此外,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车用柴油,禁止使用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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