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及奖励残疾人大学生办法
作者:孙鹏飞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孙鹏飞)目前我省高招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市残联8月20日提供消息,根据我市有关政策,残疾人大学新生可申请奖励资金,贫困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可申请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即日起可到当地残联申请助学金或奖励金。

据市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卢雪梅介绍,为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教育,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保障残疾人家庭的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我市出台了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及奖励残疾人大学生办法,分4个类别对有关学生进行奖励资助。

对残疾人大学新生进行奖励:对当年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研究生(硕士、博士)8000元。对贫困残疾人在校大学生进行资助:对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教学院)就读的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包括当年考取的大学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对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进行资助:对当年考取大学的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对贫困残疾人高中生进行资助:对高中阶段(含特教学校)在读的贫困残疾人高中生(包括当年考取的高中新生)给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卢雪梅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等有关证件,新生还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残联申请奖励资助。县级残联对奖励资助对象的申请进行受理登记,初审合格后报市残联。市残联负责对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有关县(市、区)残联财政账户,由县(市、区)残联一次性将款项打入受助学生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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