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作品、6个表演团队、4家单位、12名个人受到省文旅厅表彰
作者:孙聪利 来源:平报融媒 发布日期:2021-12-07 浏览次数: 浏览

12月7日上午,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传来喜讯:省文旅厅近日发布关于表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南省广场舞展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获奖作品的通知,我市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今年3月至10月,省文旅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群星耀中原,舞动新时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河南省第五届艺术广场舞展演活动,全省累计有9100余个团队报名参赛,直接参演群众22万余人。本次共对1个特等奖作品、12个一等奖作品、9个二等奖作品、23个三等奖作品及124个优秀团队、63个活动组织先进单位、201个活动组织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在获奖作品名单中,我市获得2个一等奖、1个三等奖,其中宝丰县人民文化馆表演的《书乡鼓韵》、汝州市文化合作社表演的《春风又绿汝河岸》分获一等奖,新华区文化馆心声舞团表演的《火红的旋律》获得三等奖;

在优秀团队名单中,我市6个表演团队上榜,分别是新华区文化馆舞蹈团、卫东区文化馆舞蹈团、湛河区人民文化馆舞蹈团、舞钢市文化馆舞蹈团、宝丰县人民文化馆舞蹈团、郏县邱庄文化合作社表演队;

在“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名单中,我市共有4家单位上榜,分别是: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舞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汝州市群众艺术馆。

在“活动组织先进个人”名单中,我市共有12人上榜,分别是: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的潘峰、刘旭、李雅克、杨霖,宝丰县人民文化馆的王佩枫、赵爱平,舞钢市文化馆的陈妍娇,市新华区文化馆的刘娜,湛河区人民文化馆的宋琳琳,郏县文化馆的杜欢亚,汝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李玉政,汝州市群众艺术馆的赵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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