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23-00002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卫生状况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号
建议人
卫素丹
标题
关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卫生状况的建议
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几年,我市多数村庄配备了公共垃圾桶和专门的垃圾清理员,农村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是受村民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环保责任主体的宣传力度、人力物力的投入等问题的影响,农村大小街道两侧、垃圾桶周围垃圾乱扔、污水横流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农村周边空地常有大片垃圾积存。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筹部署,加强宣传,增强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力量,推进乡村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将日常管理和定期集中整治相结合,使新时代的农村环境卫生得到长期稳定的治理,真正实现生态宜居。


承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卫生状况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我局主要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两个方面着手,制定并印发了《平顶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全市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全市8个涉农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乡镇86个,47个乡镇政府驻地已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覆盖率达到65%。二是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我市共有农村黑臭水体66处,其中41处纳入国家优先治理清单。截至2022年底,完成了12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治理清单9条。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重。省委、省政府要求“2023年底前,力争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但是受资金短缺、选址困难等问题影响,我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底,全市86个乡镇中仍有30个乡镇未配套建设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与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任务重。

二是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缺口大。经排查,我市共有农村黑臭水体66处,其中41处纳入国家优先治理清单。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12条,仍有54条尚未治理。黑臭水体治理资金需求大,目前主要依靠县(市)及乡镇政府财政投入,而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县乡财政紧张,投入不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缺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申请力度。积极申报中央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资金,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缺乏的痛点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充分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水系连通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借力打力,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的原则,在谋划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同步谋划运维管护资金,充分保障运维资金。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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