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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09/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 主题分类
  •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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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6-13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2号
提案者
陈延宾
标题
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一、情况及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体现,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宗教场所安全作为宗教的底线工作,对推进社会治理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宗教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宗教方面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周边地市不同程度的相继发生一些行业内的水患安全、消防安全、房屋隐患安全等各种类型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基层的统战部长、一名政协委员,我现对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二、建议

(一)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意识

一是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召开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和举办教职人员场所负责人培训班的时机,集中学习消防安全、房屋建设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知识,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多形式的宣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是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的前提基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应该融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基础于一体,充分发挥总体预案的最大效益,以突发事件决策案例库为重要辅助,健全贯穿于 “预备反应——处置——恢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落实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完善宗教场所安全制度体系。要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方面的硬件投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更新消防、技防安全设备,改造、加固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三是畅通宗教场所安全指挥体系。要依托现有宗教指挥体系,进一步畅通省、市、县三级宗教大数据指挥平台,市级宗教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宗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格局逐步完善,形成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到社区、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网络,实行一社区一网络、责任到格的管理模式。

(三)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宗教管理风险研判能力。宗教管理部门做好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控风险是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率的关键。安全管理工作以准确防范风险、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为核心。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组织人员认真梳理安全储备短板,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对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应对各环节起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损失、提高效率和节约成本的功效,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在遇到风险时能够及早研判、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日常生活防范做到“无急可应”,在危机风险来临时“有急能应”。

二是提高部门安全应急协作能力。宗教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公安、消防、应急、住建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预案。要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建筑安全大排查。开展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强化群防群治,进一步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常见性、多发性、不易察觉的隐患,做深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涉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提高教职人员安全管理能力。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民族宗教部门每年要邀请消防部门专家对民宗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教职人员进行消防、应急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是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处置能力。一是加大基层宗教场所安全资金投入。从市级层面要进行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小型消防站、消防器材更新等资金投入,弥补县市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现状。二是加大基层宗教场所安全技术支持。要提升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科学技术装备水平,从提升技术水平上加以支持。逐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信息化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将宗教活动场所火灾监控、温度传感、烟雾监测、电力智能、燃气报警、房屋结构等纳入城市大数据管理、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或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着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演练。宗教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消防安全部门,科学制定消防安全演练方案,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火灾报警、自救逃生、人员疏散、火场警戒、扑救初起火灾等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演练。

承办单位
市民宗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陈延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是宗教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此,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局都高度重视,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市县两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方针,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场所主体责任,健全场所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开展防火、防汛、房屋安全等阶段性或针对性督导检查。持续规范场所安全管理,形成了安全有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守住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的底线。近年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宗教领域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各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设施条件千差万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好有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时刻不敢掉以轻心。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的建议非常专业。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和目前我市工作实际,进一步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持续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意识

继续采取得力措施,教育、引导我市各级宗教部门、宗教活动场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以局长赵永宏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二是纳入目标考核。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局将继续与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把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建立约谈追责机制。市民宗局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现场核查,提出整改要求,对落实不力的,视情组织或提请县(市、区)政府约谈问题突出的宗教工作部门,建立提醒、预警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抓宣传提意识。指导各县(市、区)民宗局结合宗教场所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意识,特别以“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火警警示宣传教育月”、冬春防火、夏秋防汛等重要时点、重大活动为契机,采取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海报,设置提示条幅,宣讲消防知识,组织应急演练,开展以案促改等措施,持续提高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协同联动,继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体系

市民宗局将继续坚持将场所安全工作抓在日常、重在经常,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有机衔接,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是市级主动作为。市民宗局每年对各县(市、区)民宗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落实《平顶山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民宗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夏季、冬春季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看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制度落实及责任措施是否明确到位,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宗教团体协同。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的作用,指导各宗教团体积极配合宗教工作部门做好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督促、指导、检查。对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立即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完善预防机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监控监测,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三是县级上下联动。县(市、区)宗教部门要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要事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乡(镇、街道)宗教工作专干或助理员、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社区)宗教工作协理员具体履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日常巡查检查职责。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检查、专项督查、日常巡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消防、用电、房屋、文保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和措施落实落地。四是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平顶山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落实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安全标准、督导检查、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等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五级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安全标准;落实教育培训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督查检查机制,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三、夯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能力。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市民宗局、市级宗教团体通过工作例会、举办培训班,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开展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利用每年初召开的年度理事会(委员会)、教职人员培训班等时机,学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知识,部署本教安全工作。二是明确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本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民主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场所登记为法人的法人代表)为本场所安全责任人,对本场所安全全面负责。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安全工作,制定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安全责任;按标准配置安全设施、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检验、维修记录存档备查;定期组织对本场所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熟练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煤气灶、电器等器材使用方法。三是健全制度重在长效。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即自主风险评估、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构建自我约束、自我排查、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依靠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活动、消防、建筑、文物、卫生防疫等安全。四是示范引领全面规范。市民宗局把香山寺、湛南教堂确立为消防安全示范点,在原有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磨提升。从制度到措施,从教育到培训,从平时到节日,从面上到重点,都一一进行规划。制度上重点强化规范和责任,消防设施上突出到位和应用,实践上突出演练和操作。通过一系列的培育,树立起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标杆。下一步,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观摩活动,有效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宗教场所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形成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监管的常态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持续提高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真诚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市宗教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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