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参与全市合作经济和农村现代流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二)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履行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职责,承担监管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受政府委托,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负责落实国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全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与优化。

(五)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六)受政府委托,开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素质。

(七)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八)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民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九)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玉东

党组书记

理事会主任

主持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联系市新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时代广场、舞钢市供销社。

陈始伟

党组副书记

监事会主任

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协助党玉东同志处理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平安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监管、内部审计、机关群团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财务会计科、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科。联系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宝丰县供销社。

常志华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行业纠风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市果品食杂有限公司、联系湛河区供销社、新华区供销社、卫东区供销社。

刘  琛

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

协助党玉东同志处理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业务协调指导、改革发展、系统规划、项目建设、农村电商、食品安全、资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干部人事工作分管业务协调科、人事科。联系市太阳城商厦、郏县供销社。

许  冰

党组成员

理事会副主任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系统企业落实老干部政策,负责系统“人人持证”、专业培训、爱国卫生、乡村振兴驻村等工作。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市棉麻公司鲁山县供销社。

张胜利

党组成员

监事会副主任

负责指导系统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统计、联合合作、社团(协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统筹、依法治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合作指导科、安全保卫科、统筹办。联系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叶县供销社。

焦纯平

二级调研员

协助党玉东同志联系电子时代广场;协助陈始伟同志处理监事会日常工作、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群团等工作。

赵宏岭四级调研员

协助陈始伟同志处理机关财务工作和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咨询工作,协助联系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李艳丽

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玉东同志联系市新联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刘琛同志处理人事工作。




市供销合作社内设8个职能科(室),规格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挂监事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市供销社政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催办查办、接待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实施供销社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市供销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承办监事会办公室的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党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市供销社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本级社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三)业务协调科

负责全系统经营业务的宏观指导和本级社属企业业务经营的政策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委托的重要农资、农副产品购销和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科技、工业发展和技术改造规划,组织指导系统发展贸工农体化龙头企业;协调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负责组织系统的大型商贸活动;协调指导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参与市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四)财务会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申报本社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管理各种资金;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负责市社机关行财工作;参与市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五)社有资产管理审计科

受市供销社理事会委托,管理本级社有资产,并负责社有资产受益和投资决策方案的制定,管理社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市社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市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六)合作指导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和实施供销合作社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整研究工作,拟定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战略及规划;指导系统组织建设和民主办社,依法维护各级供销社合法权益;组织指导系统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城市消费合作社及有关专业市场建设;指导系统企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工作;负责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系统的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

(七)安全保卫科

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抓好安全基础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合有关科室搞好综合治理;负责全系统财产安全统筹和事故的处理赔偿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统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市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系统企业落实老干部政策。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195096
http://www.pds.gov.cn
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路北70号供销社综合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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