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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495/2016-00001
  • 发布日期
  • 2016-10-26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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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卫计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计工作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完善卫计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工作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了卫计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原卫生局和原计生委合并后,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要求委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作为科室常态工作抓紧、抓实,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丰富载体,拓展信息报送公开渠道。一是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卫计各项信息,如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进行宣传。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提高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我委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委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方便群众了解和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在我委编制的《平顶山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平顶山市卫计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三)制度化建设情况。编制了《平顶山市卫计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平顶山市卫计委关于明确机关各科室门户网站建设及内容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行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将委机关及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节及做法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三、加大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5年度,我委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开在履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实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内容、法律依据、程序和范围,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和卫生计生行政强制的种类、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二是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重点公开本辖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危害健康因素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和评价信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

  三是做好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75号),分别按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具体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按要求选择适当途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做好采供血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采供血机构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37号)规定的信息内容、主要方式、总体要求,将血站信息公开和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紧密结合,及时编制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按要求选择适当途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无偿献血有关政策和知识。

   五是做好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计生服务机构主动向社会重点公开机构执业许可证明、职能科室设置、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以及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流程等信息,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六是做好其他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计生系统其他单位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重点公开本单位的机构简介、科室(部门)设置、主要职责、办事流程和联系方式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事招录、考试培训、技术鉴定、保健服务、健康指导、流动人口管理等事项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平顶山市卫计委目前还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顶山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全部是免费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平顶山市卫计委无因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所公开的信息全部不涉及涉密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卫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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