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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1-00018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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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推进水气热报装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市区各公共供水、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企业: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现将《推进水气热报装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职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15日


推进水气热报装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贴心服务,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要求,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经验,聚焦与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居民使用等密切相关的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事项,持续推进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和提升用户便捷度、提升用户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改革举措,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不便捷等问题,水气热报装服务效能达到全国上游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打造水气热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变“多头申报”为“一次办理”,最大限度地提升联合报装便捷度。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整合流程。水气热企业对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精简和优化,能减少的减少、能整合的整合、能并联的并联,畅通用户办理渠道。用水、用气、用热报装应结合工作实际,将报装环节、报装材料简化压缩。

(二)实行并联审批。通过“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并联审批”,全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水气热报装办事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市政公用服务专区,打造水气热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变“多头申报”为“一次办理”,最大限度地提升联合报装便捷度。

(三)实施容缺办理。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制度,在办事企业、群众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窗口先行受理,在申请人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发放相应办事结果,进一步破解“一次办成”的堵点、难点问题。

(四)压减接入成本。实现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环节费用“零成本”。对用户建筑用地红线外的管线及附属设施由水气热企业负责建设,实行“零收费”;建筑区划红线内的设施由水气热企业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向社会公开。建立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建设单位委托水气热企业统建统管,对委托水气热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建筑安装企业施工的,要邀请水气热企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水气热企业要提供无歧视的接入服务;验收不合格的,水气热企业可拒绝接入,待整改合格后再予以接入。

(五)提升用户体验。实行入驻政务大厅服务:水气热企业要将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要拓宽网上报装业务申办渠道,逐步实现报装由窗口办理向线上申请、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的业务办理模式转变。完善水气热报装服务公示和承诺制,将报装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收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网站、微信、实体营业厅等予以公开。实行线下跟踪服务,制定“首问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前置咨询制度”,对小微用户企业和群众实行超前接入、专人对接、上门服务、领办代办等方式优化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全时段、多维服务,同时,要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相关办事人员进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气热企业要增强营商环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优化水气热报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确定水气热报装服务工作牵头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优化报装服务任务清单、推进计划,实行规范、统一、整建制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此次联动机制抓出成效,决绝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压实主体责任。水气热企业是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的实施主体。水气热企业要在申请受理、办事咨询、公示、承诺、指南、收费、智能服务等制度建设方面统一规范,让报装用户有规可依、简便易行。要开展主管部门领导“走流程”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层级督导评价。市城市管理局将通过明察暗访、中期评估、信用评价、公开曝光等方式对水气热企业进行评价,以达到统一规范、整体推进的效果。对不履行服务承诺、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行政手段,促其立行立改、加快整改、绩效达标。

 

附件:企业用户水、气、热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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