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04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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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省管河流、市管河流市级、县级河长名单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文〔2017〕13号)规定,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我市沙河、北汝河市级河长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级、市级负责河流沙河、北汝河市、县级河长、警长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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