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地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有效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市决定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二、起草过程
本着“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通知》起草过程中,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梳理了本部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随后,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审核汇总、各部门最终确认等步骤,形成了全市第一批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1月19日,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日以平政办〔2022〕1 号正式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容缺受理改变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转而实行“材料边受理边完善”的同步进行模式,破解了以往固化受理程序给群众带来的办事困局,进一步缩短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四、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本批公布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金融、城市管理、气象、供电、房产事务服务、卫生健康、自来水、市场监管等14个领域的117项业务办理,其中,行政许可91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职权7项,公共服务14项。
五、保障措施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申请人因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引起的重复跑现象;二是做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与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的有效衔接,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确保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规范化。
六、关键词诠释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其书面承诺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主体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或补正的,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可先行受理,并进入正常审批程序。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韩冰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5-262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