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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次数: 浏览

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必要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乡村建设要抓紧干起来,稳扎稳打、久久为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还有很大差距,成为农民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因此,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制定经过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平顶山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研究讨论。4月12日,市委农办又向各单位发送了《征求意见通知》,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政府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制定的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共分为3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二是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县域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发展,实施城乡规划、交通、供水、能源、通信、广播、物流、房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人居环境整治13项专项行动;

五、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推进、开展示范创建、加大投入力度、夯实部门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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