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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774297/2022-00006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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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浏览

王长征委员:

您在政协平顶山市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发展投入的提案》(第131号)提案已收悉,提案中的建议内容明确,可行性强,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完善,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非贫困村还存在工作推进措施不到位、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薄弱、群众满意度低等方面的问题,已成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短板。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在对非贫困县及非贫困村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中、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衔接资金投向非贫困村实施项目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加资金投入推进非贫困村项目建设。

近两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持续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对非贫困县投入力度,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根据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监测人口占比结构变化,按因素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好衔接资金项目,着力解决非贫困县投入不足问题。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及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在全面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加大对非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项目的支持力度。

一是财政扶贫资金政策上对非贫困村给足倾斜。在中、省两级衔接资金规定投入到非贫困村比例不超过30%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级资金投入非贫困的比例提高至50%,同时对县级资金不做比例上的规定,增加县级使用县级资金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持续加大对非贫困资金支持力度。

我市要求各县(市)、石龙区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基础条件较差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条件改善。要求鲁山县和叶县统筹整合本级财政涉农资金向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对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文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加大投入,加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力争到2025年底,非贫困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达到贫困村水平。

二是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上对非贫困村给足分配。持续加大对非贫困资金投入的力度。2013年至2021年,全市投入到非贫困资金218531万元,实施项目2222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885个,使用资金145263万元,产业项目1337个,使用资金73250万元,这些项目的建成及使用,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及村集体经济增收,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同时各县(市)、石龙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统筹兼顾非贫困村扶贫资金支持力度。鲁山县出台文件规定非贫困村在扶贫项目建设方面与贫困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推进落实“六通四有”;叶县实施村级安全饮水提升工程554个,实现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全覆盖,建成文化广场554个,实现文化广场全覆盖,建成标准化卫生室554个,实现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

二、多措并举,推进非贫困村项目实施。

一是建立扶贫项目统筹推进协调机制。定期视频会议,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尤其是非贫困村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项目的投资评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压茬推进,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统筹考虑工程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实施的季节性、实效性,对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打捆批复、一并实施,抓好当前有力时机,加快实施花椒、桑蚕、蜜蜂等种养殖扶贫项目进度等。

三是建立扶贫项目财政评审、招投标“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推进扶贫项目的设计、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市级重点项目、重要国计民生、扶贫急需的重大紧急项目,在保障评标专家安全间距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合理安排项目进场交易,切实推进项目招投标进程。

三、持续发力,扎实推进非贫困村产业发展。

一是不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大力培育特色优质高效乡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种养业,围绕最终消费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依托乡村资源发展新产业。打造特色产业扶贫品牌,完善深加工、装储、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新体系,让农村居民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二是提高就业创业扶贫质量。紧抓“选、育、带”三个环节统筹推进,注重提升相对监测人口技能水平,实现监测人口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积极合理开发公益岗位,带动弱劳力、残疾人等群体增收,拓宽农村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落实返乡下乡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引领和示范作用,带领带动相对贫困人口加快脱贫、共同致富。

三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完善利益机制,提高监测人口在消费扶贫中的参与度。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欢迎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5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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