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房发〔2021〕18号
  • 索引号
  • 0000sfczx/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王红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9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共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委员会

关于王红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房发〔2021〕18号


中心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并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王红安同志任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王晓峰同志任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职务;

  马建设同志任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彭熙同志任市非住宅用房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张志新同志任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房地产经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职务;

  杨若冰同志任市房地产经营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崔晓峰同志任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免去其市非住宅用房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娄长宏同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留杰同志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高阳同志市非住宅用房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郭自央同志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秦东升同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李向军同志市非住宅用房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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