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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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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浏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市乡村振兴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紧密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平顶山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为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力量。

2021年6月,按照上级要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市乡村振兴局,局领导班子也相应调整,我局结合实际随之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局长王献春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各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秀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2021年4月单位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召开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通知》(平扶贫办﹝2020﹞56号)、《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平扶贫党组﹝2020﹞36号)等相关文件。机关各科室、信息中心、老促会办公室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扶贫办﹝2021﹞14号),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将市依法治市办印发的《2021年度平顶山市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实施方案》中涉及我局的创建指标逐一分解到相关科室,要求各科室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和整改,强化责任分工,并限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学法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一是坚持集中学法制度,不定期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法治建设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将法治知识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年度干部学法计划、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等,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宪法知识纳入市、县、乡三级乡村振兴干部的培训课程,促使基层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报,定期推送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法规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要点。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全市脱贫攻坚总结大会期间,设置系列宣传展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法治知识测试,推动法治宣传入脑入心。通过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法治实践,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高度重视提案,及时办理回复。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1件。提案内容主要涉及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根据办理工作要求,我局始终坚持以回复率100%、委员满意度100%的双百分比为责任目标,夯实办理答复机制,加强面对面协商,切实增强了委员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综上,2021年由我局主办和协办的8件提案答复工作均已按指标要求圆满完成,保障了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待加强;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还有待加强;

三是推进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将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当前我市正在进行的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规则,纳入班子会议重要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乡村振兴局报告本单位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采取措施,提升办理能力。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成立法制机构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涉法性讨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职责。参与涉法性事务决策,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确有特殊需要的情况,聘请专家、律师等法务人员参与研究涉法事务及重大决策。

(三)加强宣传,营造用法氛围。学法知法是尊法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要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纳入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原则,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精神,以推进法治体系和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法治机关建设,充分结合市委法治巡察工作反馈要求,整改完善,不断增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下一步我市迈向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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