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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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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6-12-05 浏览次数: 浏览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6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主线,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就业0.59万人,分别完成目标的121%、117.4%、107.3%。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8万人,开展创业培训4516人。市共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26笔共计4.6亿元。各项补贴2000多万元,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3.10%,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政策,扶持就业。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已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等各项补贴2848多万元,年底之前预计再拨付8300万,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二是大力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在持续稳定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性岗位的基础上,大力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开发交通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计生协管员等社会管理性岗位,安置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地域情况和产业优势,抓住产业结构调整机遇,大力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以及家装、物流等专业市场,创造就业岗位,促进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

三是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在举国上下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我市把创业培训作为推动全民创业的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创业主体,努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创业培训4516人,培训中强化项目支持、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后续服务,防范创业风险。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严峻形势,积极落实创业引领计划,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题。对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共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4.6亿元,扶持5126人成功创业,带动1.52万人就业,其中企业吸纳就业人数205人。上半年申报河南省大众扶持创业项目的27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5家通过了省厅初审;下半年申报河南省大众扶持创业项目44家。

四是狠抓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帮助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职业技能,依托我市现有的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积极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共开展失业人员培训1.76万人,开展农民工培训近2.8万人。同时,加强就业培训与职业介绍工作的衔接,发挥联动作用,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五是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指导贫困县建立劳务输出机制,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继续挖掘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潜力。支持有条件的劳务输出地区建立劳务派出机构,对贫困县建立驻外劳务机构并开展劳务输出的,给予经费补贴。结合开展的“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面向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 43场,发放宣传资料92086 份,提供免费服务人数45125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15245人。有来自深圳、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我省市内的498余家企业参加,25425名农民工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性协议。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扶贫办联合在鹰城广场分别举办了1场大型“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的专场招聘会。2016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拓展至农村贫困人员,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六是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全市正在筹建和已审批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11家。积极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努力搭建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对接的桥梁,先后组织开展了“迎双节送岗位春季就业援助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活动”等大型专场招聘活动和日常招聘会71多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6万人次,帮助2.6万多人实现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为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政策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以152家重点企业为支点,构建平顶山市就业监测网络,动态反应劳动力供求变化趋势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全市共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4家,组织517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社会服务管理性岗位和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帮助 “4050”等各类困难群体就业截至目前,投入1000多万购买公益性岗位531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七、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社〔2015〕103号)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2016年共认定困难企业75家,发放稳岗补贴4034万元,涉及职工 79888 人。同时,困难企业在社会保险费缓缴、财政、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有效的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就业岗位。

(二)社会保障体系运行平稳

一是社会保险持续扩面。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4.3万人、117万人、

42.76万人、33.6万人、30.9万人。

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1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完毕,人均增资172.15元/月,调待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由2132.90元/月增长至2305.05元/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管理、筹集、使用大病保险资金。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6元,在全省属最高等次(全省分26元、24元、22元三个等次),截止目前,进入大病164人次,大病保险支付349.5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193.9万人,实际参保191.2万人,参保率达98.6%;其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58.9万人,16—59岁已缴费人数119万人。当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共1.4亿元,收到各级财政补贴共5亿元,发放养老金共5.4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2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1.8亿元。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步推进。10月份起对市直审核入库的365家单位1.11万名在职人员按新制度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对5425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于9月底对市直首批参保登记退休人员1-9月份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额发放到位,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立新制度后首次与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待的顺利完成。除市直外,目前,高新区、新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华区、鲁山县、舞钢市已经启动了征缴发放工作,其他县市区也正在积极筹备、加强与财政部门和银行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启动征缴发放工作。

四是规范和完善工伤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了工伤认定工作的规范化进程。2016年共受理工伤认定2100件(含平煤神马集团 1500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700人,其中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340人,因工致残伤残等级鉴定360人。保证了符合条件人员按时领取待遇。

五是降低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15年11月1日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为0.3%,生育保险缴费由1%降为0.5%,工伤保险缴费由1.29%降为1.14%;经测算,社会保险费率降低以后,可为全市企业每年减轻负担约1.8亿元。

(三)落实“两转两提”,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我市计划招录公务员334人,共报名9087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规程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

完善职位管理工作机制。在规定的编制、职数范围内,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公务员职位管理工作。通过信息系统把人员信息、职位职数、编制情况有机整合,实现职位职数实时可查、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提高职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各单位职务任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副科以下干部任职备案工作,共办理副科级备案149人,科员备案87人

三是继续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公务员网络培训有序进行,目前我市网络学院共有注册学员近11400人(含汝州),日常在线学习人数稳定在800人左右。截止目前,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教育局等13家单位平均学分超过100分,16家单位参学率超过90%。我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整体运行依旧保持良好态势,公务员网上学习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规范行政奖励行为。严格控制表彰的项目和数量,提高表彰质量对年度考核优秀和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进行了表彰奖励;积极实施探索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四)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学术技术带头人“671青年人才工程”,开展2016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评选60名同志为2016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3人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做好2016年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人社厅3人,1人当选。做好2016年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工作。经专家评审和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人社厅4人,3人当选。

二是技能型人才队伍培养持续推进。全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9万人次,其中:在职职工培训11.3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748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2.7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4051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098人次;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4400人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385人。

三是以竞赛促进技能水平提升。2016年我市表彰了餐饮服务业技术能手12名,其他行业技术能手16名。我市参加2016年全国第七届数控技能大赛河南选拔赛,获得一等奖5人,二等奖4人。代表河南参加全国比赛,获全国第十名2人,第十三名1人,十五名1人。并成功组织了平顶山市第五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有效提高了参赛职工的技能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2016年,我市完成职业技能鉴定9155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7487人。

五是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解决技术难题。2016年度我市共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5项,解决技术问题5项,这些项目主要涉及机械、电器等领域,并在同行业和专业领域中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

(五)坚持稳步推进,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工作;公开招聘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圆满完成了平顶山学院、平顶山技师学院、平顶山教育学院公开招聘74名教师工作。完成了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录50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卫生系统招录工作正在制定方案,计划招录100余名。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职称评审。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评委会专家调整力度,坚持从驻平高校、企业和基层单位中挑选符合条件的专家担任评委,今年调整比例达到了2/3,进一步优化了评委结构,规范了评审行为,提高了评审质量。今年全市事业单位审批正高级指标49个、副高级指标694个,中级指标872个。同时,对审批后的高级结构比例数上报省职改办进行了备案。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成了县级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以及乡镇补贴的审核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预增资调标,每人月均增加300元

四是认真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目前,我市提请审核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正在准备印发。

五是做好全市科级及以下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要求各车改单位严格执行《平顶山市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准上报。共审核审批150家单位,涉及参改人员5957人。

(五)着眼社会大局稳定,军转工作有序开展。2016年我市共接收军转干部35名,其中计划分配19名,自主择业16名。按计划对军转干部进行了岗前培训,并于10月22日组织计划分配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军转干部考试,目前总成绩已公布。下一步,依据编办提供的岗位情况,拟定安置计划,及时上报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建立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之家,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其相互联谊。完善相关机制,全力抓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举办全市企业军转干部各类比赛,丰富企业军转干部文化生活,有效减少了军转干部的群访集访现象。

(七)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一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1212家,覆盖职工30.9万人,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72份,覆盖企业3251家,职工13.3万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147份,覆盖企业3485家,职工25.7万人,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431份,覆盖企业7111家,职工42.3万人,占所有企业的95.8%。

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明显2016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100户,涉及劳动者28.92万人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02起,立案909起,结案909起,结案率100%,补签劳动合同9360份,为1022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1343万元,其中为803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916万元,处理突发事件17起,涉及劳动者1706人,主要集中在农民工讨要拖欠的工资方面,这些突发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清退风险抵押金7.4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4893万元。目前我市劳动用工整体形势平稳可控,没有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三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提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5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通过案外调解累计解决争议案件69件。

四是信访渠道得到有效解决。实行班子成员信访包案包县及代班制度,认真处理信访案件,现已结案47件,其余正在处理中。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是就业供大于求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的状况依然存在。预计每年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约8万人,就业岗位需求约7万个,岗位缺口约1万个。“就业难”与“招工难”现象并存,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滞后影响依然不减,隐形失业显性化风险严峻。

二是去产能行业职工安置压力凸显。以平煤神马集团为例,该集团需要转岗安置近4万名职工,其中涉煤企业职工约3万人。目前,该集团部分企业开工不足,职工处于半失业状态,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面临巨大压力,也给我市就业工作带来严峻考验

三是社保基金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和国家调控影响,我市作为显著资源型城市,过度依赖煤炭、钢铁等资源型产业的弊端逐步显现,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负担过重,目前仍处于转型阵痛期。反映到参保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方面,就是欠缴养老保险费企业数量和企业欠费额度都在不断增加,2016年底预计全市欠费企业累计欠费将达26.5亿。随着费率降低和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保险基金也出现了收支倒挂。

四是信息不共享给社保基金管理增加了难度。一是各种信息资源不共享。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时,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长效机制,无法及时准确掌握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二是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各自独立,数据库无法对接,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无法及时查询与校验,很难及时发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三是实际工作当中,经办机构对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人员除停发其待遇外,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如有些虚报冒领人员始终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个别人员在承诺退还后故意躲避工作人员,部分参保单位及村委会(社区)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核查,出具虚假死亡证明。

五是封闭运行企业医保移交地方管理将对我市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巨大冲击。截止2015年底,平煤神马集团公司统筹医疗基金和职工大病保险累计超支11亿元,近年来,平均每年超支1.5-2亿元。加之目前平煤神马集团公司运营困难,在职退休人员比进一步缩小,缴费基数下降,后续缴费能力不足,将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六是部分工伤政策的落实难以操作。对于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老工伤人员,没有相应文件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如何接收,致使经办机构难以操作。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不好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暂行办法》对于无法确定第三人和第三人不支付的后期追偿没有明确支持机构和保障措施,先行支付后,可能面临追偿不成而给基金带来风险,给经办执行造成很大的难度。

四、2017年工作安排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确保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援企稳岗保就业。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援企稳岗补贴。稳定就业岗位,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大众创业、万创创新”为抓手,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扩大创业培训规模,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健全实名登记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完善就业见习办法。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四是持续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快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统一就业扶持与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管理等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就业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五是继续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强化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中的企业内部培训补贴和转岗与技能提升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减少裁员。

(二)着力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织牢编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一是化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批发零售、物业、矿山、建筑等行业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持续扩大群体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是严格基金监管。实施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实现对社保基金的动态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三)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厚植人力资源优势。

一是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政策。加技工院校管理,持续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培养计划落实助学金、免学费等惠民政策。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指导协调,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

三是加大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工作力度。抓好引智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引智项目管理机制

着力缩小工资收入差距,推动形成更加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一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照我市制定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加快建立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

着力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监督管理。

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狠抓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覆盖率达100%。继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办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工会、企业和劳动者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仲裁院实现仲裁信息化。

四是统筹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四、2017年重点工作

(一)城乡居民医保规范运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职能整合到人社部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

(二)建立“五保合一”经办模式。目前,我市的5项社会保险分别由失业保险中心、社保局、医保中心经办,重复设立办公室和注册、征缴、稽核等业务科室,若实现“五保合一”,可以缓解经办力量不足的压力,同时极大方便群众办事。希望在市政府支持下,2017年整合成立新的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经办5项社会保险。

(三)去产能行业职工安置。国家去产能政策将对我市持续影响。以平煤神马集团为例,该集团需要转岗安置近4万名职工,其中涉煤企业职工约3万人。目前,该集团部分企业开工不足,职工处于半失业状态,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面临巨大压力,安排企业职工转岗就业,将是明年重点。

(四)机关事业单位延迟退休方案。根据上级的安排,制定我市延迟退休方案。

(五)推进省辖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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