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汝州市妇幼保健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计罚﹝20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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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汝州市妇幼保健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824170651094
法定代表人 郭光宗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办事处洗耳南路141号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计罚﹝2023﹞1 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慧 (16040022010) 张怡(16040022008)
违法事实 在未取得产前诊断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产前诊断服务。
主要证据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询问笔录(2023-5-23)1份;(病案号为“2300447”)病历复印件1 份;住院患者费用汇总表1份;《询问笔录》(2023年7月11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现场拍摄照片3张。
处罚依据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一百三十一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74.26元)、罚款(¥7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8月23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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