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马楼乡郝楼村卫生室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传罚〔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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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楼乡郝楼村卫生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何国栋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马楼乡郝楼村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传罚〔2023〕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刘亚丽(16040022022)、党月川(16040022028)
违法事实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主要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整改报告1份;现场拍摄照片等。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8.7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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