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45B9N693
法定代表人 海燕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与洄水河交叉口东北侧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0401环罚决字〔2023〕7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2023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大豆深加工腐竹生产类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大豆深加工腐竹生产类项目废水处理站废水外排管道上安装有三通阀门,现场有软管连接,阀门处于开启状态,软管呈现撑起状态,软管通向你单位污水处理站西侧围墙外,围墙外为洄水河东侧堤岸,洄水河向南连通至白龟山水库,以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表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表8)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给予罚款陆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67.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14
行政处罚机关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