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和盛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甘氨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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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和盛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甘氨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石龙产业集聚区科技路北侧,南侧紧邻科技路,隔路为东鑫焦化公司。拟投资1.2亿元,主要建设甘氨酸生产车间、氯化铵车间、硫酸镁车间、公用工程(给排水和配电系统、供汽系统(蒸汽由东鑫焦化供应))、储运工程(产品库、原料罐区、化学品库等)和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产品为甘氨酸2万吨、副产品氯化铵和七水硫酸镁。项目原料为氯乙酸、液氨、甲醇、MMB(3-甲氧基-3-甲基-1-丁醇)、盐酸、浓硫酸、乌洛托品、氧化镁等(氯乙酸和氧化镁为固态,仓库储存;其他物料为液态,储罐存储;乌洛托品为催化剂)。项目工艺为混合溶剂氨解法,即氯乙酸和氨气在乌洛托品的催化下生成甘氨酸和副产品氯化铵。催化剂乌洛托品和盐酸反应回收甲醛,然后重新合成乌洛托品,混合溶剂为甲醇和MMB。项目生产工艺属纳入《石化绿色低碳工艺名录》(2021版)中第37小项混合溶剂法甘氨酸生产工艺。项目主要设备有反应釜、萃取釜、乌洛托品再生釜、母液池储罐、氨气缓冲罐、甲醇气体板式冷凝器、空气换热器、振动筛、精馏塔、加热器、冷凝器、氯化铵结晶罐、硫酸镁结晶釜等。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要求进行。建设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A级要求执行。 2、项目生产及物料储存废气(包括储罐呼吸废气、氯乙酸上料、氨解废气、醇析离心及暂存废气、精馏不凝气、二效蒸发、乌洛托品制备、硫酸镁烘干包装、硫酸反应池等工序废气;其中氯乙酸上料和硫酸镁烘干包装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全部引至一套废气净化装置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为:水吸收(配套精馏冷却回收溶剂)+水吸收回收甲醛+活性炭吸附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3、厂区雨污分流。企业生产真空泵和冷却水排水含甲醛和甲醇,送至精馏塔提纯或作为生产补充水;吸收废气的废水经精馏回收溶剂后再经三级水吸收后送至乌洛托品反应釜回收乌洛托品,精馏甲醛经二效水吸收后制备甲醛溶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至石龙区市政管网。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分批次送入精馏塔。外排废水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后送至石龙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内罐区、生产装置、危废暂存间等分区防渗,有效防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同时按照《报告书》所列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4、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等措施防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回收的粉尘为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固废中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和实验室废液等为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全厂储罐和管道泄漏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行政许可有效期
行政许可机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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