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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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81758398016P
法定代表人 梁平正
地址 舞钢市庙街乡和岭 (冷岗村西3000米)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环审[2020]3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内容 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雅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尾矿干排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等材料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钢市庙街乡冷岗村,是在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经山寺铁矿配套磁选厂(以下简称:一选厂)年处理原矿石300万吨规模不变的基础上为了推进尾矿综合利用,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对尾矿排放方式进行改造,将原来湿式排放改为干式排放。本次工程新建干排车间、封闭细砂堆场、封闭滤饼堆场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增厂区在一选厂北侧380m处),新增干排一体机、隔膜压滤机及配套设备。本项目实施后,一选厂产生的磁选尾矿浆(干基约89万吨,含水率约60%)输送至新建的干排车间先进行细砂筛选(细砂年产量干基45.42万吨,含水率12.8%),再将筛选后的浆液送入隔膜压滤机压滤为滤饼(滤饼年产量干基43.58万吨,含水率15%)。压滤后的废水经回水系统回用一选厂;筛选出的细砂外售;压滤后的滤饼经滤饼堆场暂存后外售给叶县茂林砌体建材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滤饼作为北侧公司矿山尚庙采坑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的回填物料进行回填。一选厂产生的尾矿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二、该《报告书》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内容,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你单位在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科学施工,按照平顶山市大气攻坚、水攻坚等方案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运输车辆出场前冲洗,车辆密闭运输。 2、生产中原矿石粗破、中破、干选、筛分、细破等工序转载点设置喷淋除尘装置,并在起尘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在厂区进出口配置车辆清洗装置和监控设施,控制车辆装载高度、覆盖和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物料抛洒泄露,防范扬尘污染;出厂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 3、项目厂区雨污分流。本次工程全厂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为防止矿浆漫流,干排车间内、浓密机下方均设置事故废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送至回水池。本项目区域采取分区防渗等处理措施,防范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同时按照《报告书》所列监测计划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4、加强风机、泵类等设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要求。 5、全厂全部物料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润滑油、废油桶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运营期全厂落实五密闭一到位要求,配套监控设施。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须加强日常环保监督管理。 六、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经办人:环评科 2020年12月10日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0-12-10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5-12-10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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