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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84/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1-10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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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2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 浏览

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236提案的答复

 

何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推进平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污水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经验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有借鉴意义,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措施非常切合我市农村污水处理的工作实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为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制定了《平顶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对全市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全市8个涉农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均已向社会公开。二是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相协调,优先整治乡镇政府驻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等区域村庄,稳步推进污水有效治理。以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为重点,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2021年已完成4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水体3条。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基本情况,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治理“六乱”,开展“六清”,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2022年,完成67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较2020年末累计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300个。新增整治村庄达到以下三项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2.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机制,加快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推动乡镇政府驻地2023年年底前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底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内142个村庄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治理或管控。对已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精准识别问题,分类改造提升,提升现有设施运行效率。

3.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推动清单动态更新。坚持因河因塘施策,突出标本兼治,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确保整治成效。2022年,完成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4.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积极指导县(市、区)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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