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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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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拟定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指导、推动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组织接待来平访问的国宾、党宾等重要外宾以及来平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地区记者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平工作;审核呈报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有关事宜;办理外国人来平邀请函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指导推进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充分利用海外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搭建引资引智引技品牌平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组织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业务培训;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等。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机关分设6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人事教育科(翻译室)、涉外接待科(国际交流科)、出国管理科、侨务科、港澳科(经济科技科)。

办机关行政编制为17人(含纪检单列编制2人) 。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科级领导职数7人(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人)。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2人。目前,现我办实有人数14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纪检组长1人;副调研员1人;机关驾驶员1人;科长7人;副主任科员1人。

我办成立直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2个,机构名称分别是平顶山国际交流中心和平顶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平顶山国际交流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人,现实有科员3人。平顶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现实有副秘书长1人,科员3人。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外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外侨办本级

2、平顶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3、平顶山国际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18.57万元,支出总计870.3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559.63万元,增长121.94%,支出增加450.16万元,增长107.14%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1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71万元,占96.97%;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86万元,占3.0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7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07万元,占30%;项目支出609.26万元,占70%;经营支出0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987.71万元,支出总决算870.3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19.68万元,增长168.38%,支出总计增加450.16万元,增长107.14%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8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9.5万元,增长128.8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7.91万元,占9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7万元,占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4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12.15万元,占1.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8.4万元,支出决算为85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华合论坛专项经费533.6万元在科室固定专项上,没有下达到单位,增加调整预算中德生态环保项目及老工业基地转型会议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预算第六届华合论坛费用。

六、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85万元、津贴补贴48.87万元、奖金8.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8万元、绩效工资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5万元、退休费32.62万元、抚恤金0.5万元、生活补助3.18万元、救济费2.67万元、医疗费1.7万元、奖励金15.19万元、住房公积金12.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公用经费1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0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福利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69.37万元,完成预算的7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完成预算的79.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6万元,完成预算的73.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因公出国批次人次减少,出国费用降低,二,因公车改革,单位车辆减少,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04万元,下降3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21万元,下降34.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万元,下降5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访任务批次人次减少;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提倡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7.96万元,占69.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5万元,占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6万元,占2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96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市领导和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47.9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华合论坛推介、邀商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路桥费等。2016年期末,外侨办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6万元,主要用于外事侨务接待等费用。外侨办2016年度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11个、来访人员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接待国内公务来访团组5个,来访人员3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7万元,比2015年减少0.65万元,下降0.4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外侨办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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