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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10/2017-00001
  • 发布日期
  •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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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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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次数: 浏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78人;在职人员7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5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8.8万元,其他收入388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5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38.8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388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4.7万元,占12%;商品服务支出31.3万元,占1%;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42.8万元,占1%;项目支出3886万元,占86%,主要项目是:廉租住房资金,计算机耗材,郏县、舞钢、钢司、鲁山管理部房租,政策宣传、消防器材维护、业务网点运行和保安、物业服务资金等。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和上年度相同,均为0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和上年度相同,均为0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车辆运行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和上年度相同,均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3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电子档案及二期交换机扩容。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61住房公积金预算公开目录、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    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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