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8-00072
- 发布日期
- 2018-10-23
- 主题分类
- 2018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设4个科室,事业编制17人;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项目的确定、调整,以及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办事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投诉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50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3万元;部门结转资金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01.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88.8万元,占37.59%;商品服务支出19万元,占3.7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2.9万元,占0.58%;项目支出291.6万元,占58.0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3.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12.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2.3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5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去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6.67%。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3.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名称涉及资金190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名称网络审批工作经费,涉及资金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预算公开表(加结转)61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