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作者: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8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2018年6月18日

一、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56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后李村二组欧文斯瓷片厂,该厂在居民区内,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废气以及粉尘,污染严重。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的“平顶山市叶县后李村二组欧文斯瓷片厂,该厂在居民区内”问题,属实。该厂在后李村北,确实靠近住宅区。根据该项目在“双违”清改备案时所做的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该项目建设地点虽紧邻居民区,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中对紧邻居民区情况,未有明确的建议和要求。

2.反映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废气以及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6月4日接到第一次举报后,叶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于6月7日拆除了不符合环保评估要求的烘干房及烘干设备,此后,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根据本件反映内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叶县环保局监察三中队中队长魏强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对田庄乡后李村党支部书记、后李村环境保护网格长彭汝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68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西北角,欧文斯砖厂熬胶做砖模子气味难闻,夜间生产机器噪音大、粉尘大,往水泥罐里倒水泥时喷出大量粉尘,生产车间没密闭。投诉人对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的“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西北角,欧文斯砖厂熬胶做砖模子气味难闻,夜间生产机器噪音大、粉尘大,往水泥罐里倒水泥时喷出大量粉尘,生产车间没密闭”问题,不属实。

(一)该公司没有熬胶做砖模子的生产工艺,生产所用的模子全部外购。

(二)6月4日第一次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举报单后,县环保局已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于6月7日拆除了烘干房及烘干设备。此后,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三、平顶山市湛河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03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蓝欣家园小区南100米处,有两家养鸡场,粪便露天堆放无覆盖,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湛河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的“两家养鸡场”为我区北渡街道办事处北渡村的徐大杰、徐二玲养鸡场,其中徐大杰养鸡场存栏蛋鸡2700只,徐二玲养鸡场存栏蛋鸡2300只,均为家庭式养殖。两个养鸡场建设有粪污沉淀池,粪污经沉淀清理后露天堆存在附近路边,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环境。

二、问题解决情况

按照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印发的《湛河区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规定,该两家养殖场处于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虽未达到规模化养殖,但已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应予以退养改行。6月14日,湛河区北渡街道办事处对上述两家养鸡场下达了《限期退养改行通知》,要求其在6月30日前无条件退出养殖。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两家养殖场已全部实现退养改行。并已对两家养鸡场沉淀池内的粪污清理干净,对堆存在路边的粪便进行清理完毕后用黄土覆盖。

问责情况:

两家养殖场在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从事养殖生产,湛河区畜牧局、北渡街道负有监管不到位责任。对此:湛河区畜牧局对该局畜牧股股长李国炎给予诫勉谈话;中共湛河区北渡街道党工委对北渡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岳新涛、党委委员刘建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49

反映情况:1.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沟水质发黑,臭气熏天,希望能治理。2.新城区白龟山水库北岸建住宅楼距离饮用水源地较近,投诉人担心生活污水污染河流,存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经卫东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的“1.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沟水质发黑,臭气熏天,希望能治理。”问题,属实。

吴寨沟位于平顶山市主城区东部,北起卫东区吴寨村,南至湛河,全长2709米。按照我市湛河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卫东区政府于2016年5月18日开始对吴寨沟进行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1620米(下游河段),吴寨沟河水经湛北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此次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吴寨沟治理工程尚未完成的上游河段,即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厂院北墙至平安大道吴寨村段,长1089米。

因吴寨村已于列入平顶山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整体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定。为避免重复施工给居民带来不便并造成重复投资,卫东区政府决定将吴寨沟上游河段治理工程与吴寨村棚户区改造合并进行。目前该工程正在逐步逐项推进中。

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调查核实:

反映的“2.新城区白龟山水库北岸建住宅楼距离饮用水源地较近,投诉人担心生活污水污染河流,存在隐患”问题,不属实。

   新城区的规划范围是北至漯宝铁路,东至姚孟电厂,西至毛营军铁专用线,南至白龟山水库,住宅区主要沿滨水地带布局,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0亿元,规划建设道路33条,总通车里程145公里;供电、供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公交枢纽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跟进,实现了路畅灯明、管网入地;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天)2012年9月建成投运,二期(3万吨/天)2016年7月建成投运,已实现建成区内污水收集率100%。反映的住宅楼位于滨湖路以北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活动中,通过我市的排查和国家的检查,均未发现住宅小区有通向水源地的排污口。

处理及整改情况:

反映的“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沟水质发黑,臭气熏天,希望能治理”问题,在现场实地勘察后的6月13日晚,卫东区政府连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确定了“先治污、后造景”治理思路,即:在原治理设计思路的基础上,按照“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原则,由卫东区东环路办事处负责先行对沿河道铺设截污管道,将沿线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截污管道。该项工作已于6月14日开始,分4个作业面同时推进,预计6月30日前完成。后期,待吴寨村棚户区改造启动后,按照设计标准建设吴寨沟景观带。

问责情况:

五、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3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新文化东段北侧,平顶山市特派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生产镉镍电池的相关环保手续下违法生产镉镍电池,并形成很大规模,每月仅使用金属镉一一氧化镉、海绵镉材料高达数十吨。每天有大量红色镉有毒废水直接排放,产生重金属危废私自处理,造成严重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接此次交办单前的2018年5月22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已联合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排放含镉废水情况属实。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虽然在原料库未发现生产镍镉电池原料,也未在成品库发现有成品镍镉电池,但经平顶山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口及厂区总排口含有第一类污染物--重金属镉:进口镉浓度为0.282mg/L;厂区总排口镉浓度为0.222mg/L。厂区总排口镉超标3.44倍。

(二)反映的“排放大量红色废水”问题,不属实。5月22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对该公司废水产生、收集、处理及排放情况的检查及现场取样,发现该公司排放的废水为无色,未发现有排放大量红色废水情况。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平环检单[2018]JX-23号)也对水质颜色有描述,为无色。

(三)反映的“产生危险废物私自处理”问题,经对该公司日常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危险废物私自处理现象。

(四)调查发现的该公司其他环境违法行为。5月22日,发现该公司本应对碱性废水采取硼酸中和方式进行处理,但该公司没有进行酸碱中和,而是采取用水稀释的方法,以达到降低碱性的目的,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和超标排放含重金属镉的环境犯罪行为,平顶山市环保局已分别立案查处,查封有关设施、设备,并已分别移送公安部门。自6月7日以来该公司一直处于查封停产状态。

问责情况:

叶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中因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叶县环保局决定对叶县环保局监察一中队中队长庞瑞祥同志和具体负责该厂环境监管的邱旭静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22

反映情况:反映内容与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3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与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3内容一致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与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3内容一致

问责情况:

与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3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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