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作者: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2018年6月8日

一、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78

反映情况:平顶山叶县龚店镇汝坟店村石灰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当地环保局责令其3月15号必须停产,但是该厂现在还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叶县龚店镇汝坟店村石灰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当地环保局责令其3月15号必须停产,但是该厂现在还在生产”问题,部分属实。所谓生产,实为业主利用铲车等工具装载电石灰外运。虽然采取了覆盖措施,但在装载过程中仍会出现扬尘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7年5月23日,龚店镇政府向电石灰堆场业主下达《取缔通知书》,限2个月内对堆存的电石灰全部清理完毕,在此期间电石灰只出不进。因没有按时完成清理导致于2018年1月10日出现居民上访情况,叶县环保局在当日要求电石灰堆场业主务必于2018年3月15日前清理到位。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后,6月3日晚,叶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立即组织环保、龚店镇和汝坟店村干部召开会议,对龚店镇汝坟店村电石灰堆场剩余电石灰清运、土地复耕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由龚店镇政府两名副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叶县环保局配合,组织铲车、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昼夜不停对剩余电石灰进行清理,限6月7日前完成。为防止清运过程产生扬尘,调用一台洒水车洒水抑尘。至6月7日20时,已按时完成清理,并对场地进行复耕。

问责情况:

因在2018年3月15日前,没有按要求对堆存在叶县龚店镇汝坟店村的电石灰完成清理情况,龚店镇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汝坟店村党支部书记、汝坟店村环境保护网格长梁河山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22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2组:1、欧文斯瓷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气味难闻。2、迈德隆门厂生产过程中喷漆,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1.反映的“欧文斯瓷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气味难闻”问题,属实。欧文斯瓷砖厂擅自加装烘干房,采用乙醇加热升温,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味。

2.反映的“迈德隆门厂生产过程中喷漆,气味刺鼻”问题,不属实。该厂已于2018年5月22日停产,并于6月1日开始自愿拆除生产设备,拟外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欧文斯瓷砖厂擅自加装烘干房,采用乙醇加热升温,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味,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行为,叶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28日对其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厂对烘干房进行拆除,目前烘干房已拆除到位,气味难闻问题得到解决。

问责情况:

三、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37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二组迈德隆门业、欧文斯文化石场,喷漆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1.反映的“迈德隆门厂生产过程中喷漆,气味刺鼻”问题,不属实。该厂已于2018年5月22日停产,并于6月1日开始自愿拆除生产设备,拟外迁。

2.反映的“欧文斯艺术石厂喷漆气味刺鼻”问题,不属实。欧文斯艺术石厂不存在喷漆工艺,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确有气味产生,原因为该企业擅自加装烘干房,采用乙醇加热升温,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味。叶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28日对该企业擅自加装烘干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烘干房。6月7日烘干房已拆除到位,气味难闻问题得到解决。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四、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08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二组,欧文斯艺术石场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废气,使用水泥罐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1.反映的“欧文斯艺术石场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废气”问题,属实。该企业擅自加装烘干房,采用乙醇加热升温,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味。

2.反映的“使用水泥罐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该企业配料工序在密闭车间中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已建设的除尘器进行收集除尘。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叶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该企业不存在夜间生产现象。为防止噪声扰民,叶县环保局明确要求该企业禁止在室外组织生产并避开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段。

处理及整改情况:

叶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28日对该企业擅自加装烘干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烘干房。6月7日烘干房已拆除到位,气味难闻问题得到解决。

问责情况:

五、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57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欧文斯艺术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反映的“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欧文斯艺术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问题,不属实。该企业配料工序在密闭车间中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已建设的除尘器进行收集除尘。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叶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该企业不存在夜间生产现象。为防止噪声扰民,叶县环保局明确要求该企业禁止在室外组织生产并避开夜间22:00时至次日6:00时段。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六、平顶山市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5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

经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问题,不属实。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郏县薛店镇铸造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郏县环保局审批同意(郏环审[2018]18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七、平顶山市叶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33

反映情况:1、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后李村,欧文斯地板砖厂使用燃煤、油产生废气,污染环境。2、地板砖厂东边有一家门厂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叶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

1.反映的“欧文斯地板砖厂使用燃煤、油产生废气,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欧文斯瓷砖厂生产过程中不存在使用燃煤、油情况。废气来自于该企业擅自建设的烘干房,在采用乙醇加热升温、烘干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气味。

2.反映的“地板砖厂东边有一家门厂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地板砖厂东边的门厂只有一家,即河南迈德隆门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8年5月22日停产,并于6月1日开始自愿拆除生产设备,拟外迁。

处理及整改情况:

叶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5月28日对欧文斯瓷砖厂擅自加装烘干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拆除烘干房。6月7日烘干房已拆除到位,气味难闻问题得到解决。

问责情况:

八、平顶山市郏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129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厂房,投诉人希望确认该厂是否有环评。

调查核实情况:

经郏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没有环保手续情况下建设厂房”问题,不属实。郏县全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郏县薛店镇铸造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于2018年4月23日经郏县环保局审批同意(郏环审[2018]18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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