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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44782
投诉
2024-01-06
拖欠工资3年了,法院强制执行也执行不到,请领导帮助解决。
我2021年10月、11月在平顶山市世纪绿都房地产公司的绿都·时代天街二期项目(现称常绿·国宾府)工作,任土建工程师岗位。绿的公司一直拖欠我工资不发,2022年投诉至新华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无果后,2023年6月经平顶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于2023年9月申请新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11月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告知:绿都公司仅该项目监管账户有财产、其他无可执行财产,且该项目属于保交楼项目,监管账户资金无法冻结和划拨。 查了相关法律条文,我认为,我在绿都公司的绿都·时代天街项目工作、付出劳动,该项目的监管账户资金应当保障在该项目工作的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请领导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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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01-15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按照我市中院关于进一步落实“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政策的通知,对保交楼共管账户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保交楼项目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在完成保交楼任务前不采取强制执行等处置措施。故反映人反映该项目的监管账户资金应当保障在该项目工作的劳动者工资足额发放不符合当前政策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86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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