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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2790
其他
2018-04-20
退伍老兵自谋职业开出租,交通局不给办理资格证。
首长好,现在是创卫攻坚阶段,给首长添麻烦了。我是一名老兵,也是一个党员。服役期间在66173部队当过三年司机,两年文书,三年代理排长。退伍到地方后,由于驾驶档案资料不全()原因是当时的保密员工作疏忽造成的。没有按照程序换证,没办法自己又考试了驾驶证。现在想开出租去报名资格证,却被告知驾驶证显示两年驾龄。不予办理。请首长能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给政策灵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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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18-05-08
市客运处当即责成处培训中心负责人与这名老兵进行电话沟通。据杨要权反映,他在部队服役期间,虽驾驶过车辆,但并未在部队取得部队核发的驾驶证,杨要权复员回地方后重新参加了地方驾驶证考试,已取得驾驶证,但驾龄未满3年。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要求,申报驾驶员驾龄必须3年以上,同时,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系统(该程序由省厅设置)中驾龄不够3年者无法申报。 鉴于他的实际困难,我们建议他向所属部队提出申请,因他在部队已驾驶车辆,由部队根据实际情况核发驾驶证,我们根据部队所发驾驶证予以从业资格证报名。杨要权对回复比较满意,他已准备与部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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