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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12062
其他
2019-05-28
关于解决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煤矿遗留问题的诉求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反映的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煤矿遗留问题一事,不知您收到了没有?我把事情经过再向您复述一遍: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煤矿于2010年6月30日因政策影响兼并重组并入国企,我当时通过各种渠道筹得400万元,以陕西施工队名义向矿方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矿关闭后,时任宝丰县副县长王宝贵副县长出面跟矿方法人代表和我三方协调,承诺待国家补偿款下来后,优先全额给我退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王县长在承诺书上签字。2018年12月,时任宝丰县常务副县长李捍卫副县长又签字批复,先从县财政为我解决30万,待补偿款到位后结算(当时工信局还要求我必须从这笔钱里分一部分给矿方才同意解决,我被逼无奈,家里外债太多,已是腊月29号,孩子也被逼债,我只得答应了下来)如今已过去9年,我的问题还是没能得到妥善解决。宝丰县政府由于机构改革和领导人事变动职责等也发生了变化,上访之路举步维艰。请国务院领导能够协调河南省各级政府能尽快解决我的问题,我会积极配合!感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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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
2019-06-04
经调查,反映人陈炜良,男,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人,系宝丰县前营煤矿施工队队长。2009年5月12日,陈炜良与宝丰县前营煤矿签订了为期3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向前营煤矿缴纳了380万元的安全生产保证金。2010年6月30日,宝丰县前营煤矿政策性关闭。根据相关政策,宝丰县应当给予前营煤矿政策性关闭补偿金250万元。前营煤矿欠陈炜良38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和1255614元的工人工资。 2010-2014年,经时任副县长王宝贵、时任县长张庆一协调,县财政先后借给前营煤矿共计126万元,由前营煤矿转付给陈炜良用于支付所欠陈炜良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待该矿政策性关闭补偿金到位后归还县财政。至此,前营煤矿所欠陈炜良施工队工人工资已付清。陈炜良反映的380万元保证金实属于前营煤矿的经济纠纷,建议陈炜良走法律途径解决。 2018年,前营煤矿向县政府提出了预支财政补偿款的申请,并与陈炜良签订协议,待补偿款全部到位后,从财政补偿款下余的124万中的60%用于偿还陈炜良债务。由于矿方关闭手续不完善致使补偿金问题未能得到解决。2018年12月29日经县领导李捍卫批示,县财政借款30万元给前营乡政府,由前营乡政府转付前营煤矿后,经协商,陈炜良分得21万元。 下一步,县工信局将督促前营煤矿尽快完善煤矿关闭手续,并向县政府申请落实煤矿关闭补偿款,优先用于归还陈炜良保证金问题。同时安排专人同陈炜良进行沟通劝解,做好思想稳控,引导其走法律渠道,解决同前营煤矿保证金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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