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为使更多退役军人能够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实现其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平的“二次专业化”,顺利由军事专业人员转变为经济社会建设者,国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根据2019年出台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
答 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答 一是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答 根据《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解决。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由其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
答 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全国启动了优待证的申领发放。但各地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后,才能开始接受优待证申请。此外,由于符合条件的对象较多,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申请进度,不同对象的申请时间可能会不一样。请多关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消息,以便安排好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