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 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连续4年位居全省优秀等次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朱江淼)2月28日,从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传来消息,去年我市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7.81平方公里,占省下达任务的106.5%,鲁山县东许庄小流域成功创建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鲁山县上汤村成功创建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我市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考核中再次位居优秀等次,这也是我市连续4年获得优秀等次。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十二周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落细水土保持目标任务,通过小流域单元的山水林天湖草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取得了显著的水保、生态和经济效益。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水土保持工作所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今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意见》提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意见》明确,要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要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要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意见》强调,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力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为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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