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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新闻网丨我市出台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1-15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吴学清)我市拿出真金白银鼓励知识产权创造。1月13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可获奖励50万元。

知识产权素有企业重要的智力资产之称,是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市设立平顶山市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列支,申请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具体奖补标准为: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的,每项奖励3万元;获得河南省专利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1万元。

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每件奖励50万元。

获得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称号的,每件奖励10万元。

成功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备案或复审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备案或复审通过的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被认定为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获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省财政奖补资金总额50%的补助;对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多的金融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奖项、称号或者荣誉的认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的文件、证书或者公告为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申请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全额追回已补资金,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奖补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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