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2021〕1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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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12月1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日


平顶山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紧密,与就业和民生关系最为直接,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增强我市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经过5—10年时间,全市职业教育结构规模更加合理,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更加契合,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培养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德技并修的育人导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共青团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着力加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2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将技术技能教育与劳动教育、职业启蒙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3.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强市级统筹,持续优化全市职业院校布局。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市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每个县(市)至少要建好办好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打造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集聚地。大力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鼓励普通本科高校开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发展产业学院。

4.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建设1—3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5.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重点建设2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建立完善社会人员入读高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制度。落实春季“职教高考”制度,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报考人员为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着力扩大“3+2”分段高等职业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根据高校设置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

6.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支持我市高等职业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建立完善我市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7.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积极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产业学院、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建。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推进已有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创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市域内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具有平顶山特色的产教融合专业联盟,探索专业发展新机制,打造平顶山职业教育知名品牌。鼓励和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一批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推广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建设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信息,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

8.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政策。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分配。

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支持。

9.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建设与本地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围绕服务“四城四区”建设,大力打造一批富有优势和特色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集群,进一步优化发展尼龙化工、电气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相关专业。推动各职业院校建成3—5个重点示范专业和2—4个骨干专业群,形成示范引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专业格局。按照校内外实训基地错位互补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方式,结合职业院校专业布局调整,打造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支持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一批符合专业发展实际、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标准、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构建我市新兴产业集群,增强人才吸纳能力。每个产业集聚区至少建设1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将其打造为集技能考试、学生实训、技能竞赛、比赛集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产权和收益权。

   (四)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0.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加强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人员总量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学校按照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职业院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11.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头部企业或龙头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五)深化“三教”改革

12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落实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分专业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建设一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允许学校按编制数额20%左右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落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由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向重教育教学能力、重人才培养质量、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

13深化教材改革。职业院校教材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党和国家意志。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材管理的规定,规范选用国家、省规划教材。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开发的校本特色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

14深化教学方法改革。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组织开展“一教师一优课、一专业一品牌”活动,促进职业院校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大力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学竞赛活动系统化、教学化、全员化,推动技能竞赛活动深入教育教学,“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15.改革评价考核机制。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破除教育评价体系中的“五唯”顽疾。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对职业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六)推进技能学习终身化

16.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大力实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鼓励技工院校和其他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等,重点加强面向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残疾人、去产能分流职工、企业职工等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的2倍。面向现役军人开展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落实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健全遍布城乡的终身学习服务网络,推动职业教育、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协同发展,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立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的终身学习经费筹措机制,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17.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探索实行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考取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支持我市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培训评价组织,加强对培训评价组织的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我市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七)提升服务能力

18.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我市职业院校与国内进入“双高计划”名单的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利用引智交流合作等平台,围绕人员互访、校际交流、人才培养、技术培训、资源建设、科学研究,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积极同发达国家高端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共建高水平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国际化视野,适时选送职业院校中层以上优秀干部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研修访学。鼓励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合办学和交流。支持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国际化的学科专业和课程,推动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外向型人才。

19.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推行农学结合的弹性学习培养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探索涉农院校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重点打造3—5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推动优质院校改革提升涉农专业,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新专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重点建设3个市级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6个示范专业点,着力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20.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部署,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加强对职业院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带团建,规范职业院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21.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县两级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把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2.强化经费投入保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各县(市)要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健全政府、行业、企业、个人、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多种方式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院校加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整体提高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基本办学条件和学位配比在“十四五”末期全部达标。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3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严格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探索为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中兼任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落实河南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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