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聚焦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持续推进打通断头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水、气、暖等基础设施,城市四治效果明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但对标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城市品位完善提升要求,当前市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设施与城市发展要求还不匹配,尤其是区域差异较大、分布不平衡,需求缺口较大。二是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慧化水平不高,脏、乱、差、堵等“城市病”还没有彻底治愈。三是城市建设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不够顺畅,城市管理权责不够明晰。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市政府拟出台该文件。
二、起草过程
在前期摸底调研、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市政府召集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五区政府(管委会)的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聚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健全权责明晰、链条衔接、奖惩有度的责任体系,共同研究破解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当前瓶颈。经过深入讨论,各单位提出了理顺市、区两级共建共管机制,解决梗阻、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对意见建议内容进行了法制审核。2022年1月19日,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1月28日,以平政〔2022〕3号文印发。
三、制定意义
《通知》明确了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理顺了市、区两级共建共管机制,有效解决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与五区政府(管委会)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交叉问题,必将推动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城市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和特色
本着“控重放次”原则,《通知》明确的事项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2部分共13项工作。
一是突出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市中心城区新建、扩建、改建、修建工程项目(包括各区自行投入)均需提交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经共同审议通过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是明晰市、区两级城市建设责任。市级确定的新建道路、公园等重大项目由市级统一安排实施,其余项目由所在辖区实施,完善市区两级联动的建设模式。
三是厘清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责任。市中心城区道路红线宽度25米及以上的主次干道和附属路灯照明设施,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维护;道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下道路及背街小巷和附属路灯照明设施,由辖区负责日常维护。中心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由各区负责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具体实施,并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厕、垃圾中转站、清扫保洁设备等环卫设施的建设、装配和管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大环卫项目建设则由市本级负责。
四是健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和监督奖惩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每季度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观摩评比,重点考评市内5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常态化观摩评比,形成各区“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
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维护责任,道路路面开挖报批审核流程,城市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城市道路路牌设置管理责任,城市停车管理责任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是市住建和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和监督奖惩机制,用机制激励各级重管理、抓落实,汇聚市区两级共建共为合力,推动市中心城区建设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网格化管理措施,着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王秉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266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