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主题分类
  • 畜牧生产经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汝州市畜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汝州“5.16”粪污 中转池意外中毒窒息事故教训,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履行行业发展安全监管责任,促进我市畜牧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教训,落实主体责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认定意见,这是一起因中毒窒息盲目施救造成的非生产安全事故,但在安全管理方面,涉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存在一定缺陷,负有一定责任。全市畜牧养殖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对粪污中转池、污水池等危险场所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一次再排查,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检测装备,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一旦发生事故盲目施救,造成更多更大事故。
      二、举一反三深入整改,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畜牧部门要深刻吸取“5.16”中毒窒息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职责分工,逐一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并建立整改台账和工作记录。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失职渎职的企业或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全面开展畜禽养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以县为单位,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是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化粪池、污水池、净水池)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设置;供热锅炉、供电线路、养殖圈舍安全隐患;饲草饲料库房防火安全;沼气设施安全预警标识、防涝排涝设施配备等环节全面排查;检查养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生产加工和运输机械装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畜牧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每年要组织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要立整立改,对问题严重的涉事企业要严肃追责,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企业关停整顿。
       五、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告知书、条幅等手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对养殖企业负责人员、企业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的专项安全培训以及生产运营设施设备维护操作的宣传教育。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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