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来源: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承办单位

行政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备注

192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营业执照


193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储存设施的延续申请)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94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设施的延续申请)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95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延期申请)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96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97

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变更申请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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